心理評估
A. 臨床診斷及心理功能評估
1. 診斷評估
評估當事人是否患有某種心理或精神障礙。
評估當事人在法律事件或刑事/民事司法過程中的心理狀態。
3. 工傷/ 創傷心理障礙評估
評估工傷或創傷事件對當事人的心理影響。
4. 腦神經心理功能評估
檢查當事人腦傷後認知與行為的改變。
5. 腦退化症評估
心理測試診斷當事人的腦退化症的嚴重程度。
6. 輕度認知功能障礙評估
透過面談、臨床測試評估當事人早期的腦退化症狀。
7. 性格評估
透過面談與科學化的問卷量表,評估當事人的性格特徵。
透過以下評估兒童、青少年及成人:(
(1) 4歲0個月-6歲11個月:韋氏幼兒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
(2) 6歲0個月-16歲11個月:韋氏兒童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/WISC-V (US version)
(3) 17歲戓以上:韋氏成人智力量表第四版(香港版)/WAIS-IV (US version)
(4) 2歲6個月-3歲11個月:魏氏幼兒智力量表-第四版(中文版)
透過以下評估兒童、青少年及成人:
(1) 與患者及家屬面談以了解患者病史
(2) 用標準化的行為評定量表作評估
(3) 用標準化的腦神經功能測試作評估
(4) 如有需要,進行智力評估
透過以下評估本地小學生及中學生:
(1) 與患者及家屬面談以了解患者病史
(2) 進行智能評估
(3) 6歲1個月至12歲6個月: 香港小學生讀寫障礙測驗 -第二版
11歲7個月或以上: 香港初中學生讀寫障礙測驗-第二版
(4) 提供詳細評估報告及相關文件,
協助有特殊需要的學生申請特別考試安排
*有特殊需要的中學文憑考試(HKDSE)考生,
考評局可為他們作特別考試安排,讓考生得到公平的評核。
透過以下識別有讀寫障礙風險的學前兒童:
4歲3個月至6歲5個月(就讀 K2/K3/N3/N4)
(1) 與家屬面談以了解患者病史
(2) 香港讀寫障礙及早識別量表-衞生署(2017年)
(3) 提供標準評估報告
11. 自閉症譜系確診評估
透過以下評估兒童、青少年及成人:
(1) 與家屬面談以了解患者病史
(2) 觀察患者社交、溝通互動及遊戲方式
(3) Gilliam Autism Rating Scale (第三版)- 行為模式、社交互動質量、社交溝通行為、情緒反應、思維模式及語言溝通適應行為這6大方向進行評估
(4) 提供評估報告及相關文件,協助有特殊需要孩子至醫院/社會福利署接受服務 (*包括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、兼收弱能兒童中心、特殊幼兒中心及到校學前康復服務計劃)
12. 學前兒童綜合發展評估 [發展範疇|量表介紹] >
透過以下評估學前兒童的七個主要發展範疇:
3歲-6歲: 香港學前兒童綜合發展量表 (HKCAS-P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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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知(Cogniti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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語言(Languag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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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交認知(Social Cogniti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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視覺感知(Visual Perceptio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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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肌肉(Fine Moto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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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肌肉(Gross Moto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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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期認讀及識數(Early Literacy & Numberacy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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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心理障礙評估
1. 情緒障礙評估
評估當事人是否患上不同類別的情緒疾病,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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憂鬱症
-
廣泛性焦慮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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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交焦慮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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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懼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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驚恐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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強迫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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躁鬱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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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覺失調
2. 長期失眠評估
評估當事人的長期失眠概況。
3. 沉溺行為評估
評估當事人的沉溺行為(如酗酒、藥物濫用、病態賭博、網絡成癮、性沉溺)之嚴重性。
4. 飲食失調評估
評估當事人的患上厭食症或暴食症之嚴重性。
5. 長期痛症評估
評估當事人的長期痛症 (如頭痛、肩頸痛、腰背痛) 影響。
6. 性心理障礙評估
評估當事人的性心理障礙(如陽萎、早洩、性慾過低或過高及性異常行為等)概況。
7. 其他心理狀況評估
任何生活改變 (如婚姻及人際問題、轉工、升學、退休、移民、法律責任、喪親、工作/學習障礙、身體疾病等) 或行為問題所引致的適應困難。
